當前社會的主要問題是“看病難、看病貴”,但看病貴是貴在居民自付醫藥費用多,醫藥費增長速度快。 然而,我們也看到醫療機構多年來承擔了本來不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當前按項目付費的支付制度在很多專家學者及老百姓看來,就是醫院誘導患者消費的根源,這個根源的推手便是以藥養醫的補償機制。 我們研究發現,需要澄清幾個認識:第一個公立醫院是具有一定福利性質的公益性事業單位,醫療服務付費的實質是對醫療服務的補償,醫療服務補償大于等于資源的消耗。但是目前的醫療服務定價體制存在很多問題,定價是不合理的,但又很難調整,因為醫療服務定價跟我們國家的CPI有關系,如果進行大幅度調整,國家的CPI就會受到波動。 所以,公立醫院機構總體運行有幾個特點:首先,財政對公立醫院補助嚴重不足,不僅是醫療服務價格偏低,還受到一些政策方面的限制,難以把價格調整到合理的水平;其次,檢查和檢驗依據成本定價,收入有結余,而醫療機構的補償過多的依靠藥品和耗材收入,有誘導消費,加劇了看病貴的問題。 公立醫院以藥養醫補償機制是30多年醫改逐步形成的,改革當中的問題應當通過改革來解決,改革補償機制是公立改革不可逾越的問題,當前的支付制度改革為醫院補償機制提供了千載難逢的機遇。 據了解,當前支付方式改革的內容是逐步的調整醫療服務的價格,提高醫院技術勞務的收入,降低藥品耗材的收入,逐步解決以藥養醫的問題。 這是我們對支付方式改革制定的策略,因為任何改革都是需要漸進式的發展,不搞顛覆性的革命。目前的支付方式還是按項目為主,在未來的改革當中逐漸以打包付費為基礎。 總之,要確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有效性,按服務項目付費都是一個基礎,不能夠把它完全撇出在外。在一些條件比較好的基層醫院還可以逐漸的引入按病例組合的按床日付費。 與此同時,我們還應該注意到,在所有醫院支付方式改革中,醫學編碼是這些改革的基礎部分,以前大家可能沒有注意,因為按項目付費是一條一條的,只要跟醫保結算的時候,根據什么樣的服務,付錢就行,對醫學編碼的要求不是很嚴格。 隨著醫保付費的逐漸開展,編碼質量和數據質量也是打包付費成功與否的關鍵點之一,而且不管各種形式的“打包”,醫療服務項目都是同一個基礎。 如今,衛生部已形成了“2011版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大概有4496項,經過4年的努力,發布在即。在所有醫院支付方式改革中,醫學編碼是這些改革的基礎部分。 江芹為衛生部衛生發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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